【发稿时间 :2020-03-08】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补充公告
义土挂〔2020〕补6号
我局于2020年2月20日发布义土挂〔2020〕18号义乌高新区商城大道与鸿儒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附件《义乌高新区商城大道与鸿儒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规划条件》中“商业综合体、酒店、地下商业建筑产权应自持,不得分割转让”释义为“商业综合体及地下商业建筑产权应自持不可分割销售,但允许整体转让给竞得人相关联控股公司;酒店建筑产权应自持不可分割销售,但允许整体转让给竞得人相关联控股公司”。
特此公告。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