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8-07-22】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义乌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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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义乌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8日
义乌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推进我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82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市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以及我省“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充分运用“标准化+政务公开”,以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水平和工作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积极推进我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导向,注重实效。围绕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救灾、市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等8个试点领域,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全面梳理公开事项,认真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强化标准引领,力争一流。基于先进地区管理经验,开展“标准化+政务公开”课题研究,探索建立领先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调整和更新,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标准化有机融合。
适应基层特点,便民高效。立足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实际,结合各部门各行业特点,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三)工作目标。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认真完成各试点领域公开事项梳理、公开标准制定、公开流程规范、公开方式完善、智慧政务平台建设、政务公开监督体系建设等六大任务,开拓创新,体现义乌特色,全力打造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义乌样板”。2018年7月底前,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为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提供“义乌经验”、“义乌标准”。
二、 试点范围及牵头单位
(一)保障性住房。主要针对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含原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牵头单位:城管委)
(二)农村危房改造。主要针对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救助,具体包括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牵头单位:规划局)
(三)市政服务。主要针对城市公共供水、城市污水处理、城市燃气、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和城市垃圾处理五个方面。(牵头单位:城管委)
(四)公共资源交易。主要针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企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农村产权交易、资源要素交易、土地矿产交易等。(牵头单位:行政服务中心)
(五)征地补偿。主要针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牵头单位:国土局)
(六)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拆迁安置。主要针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和补偿。(牵头单位:城管委(征收办))
(七)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安置。主要针对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安置。(牵头单位:社区建设办)
(八)扶贫。主要针对扶贫对象认定、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牵头单位:农林局)
(九)救灾。主要针对冬令春荒救助、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牵头单位:民政局)
(十)义务教育。主要针对义务教育入学、教师管理、学生管理、民办学校管理、教育规划管理、社会捐赠管理、中小学学校办学管理、学校教育用房建设管理、教育教学仪器设备管理等。(牵头单位:教育局)
三、重点任务
(一)梳理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对试点范围涉及的公开事项,要依据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行业法规标准制度及国家、省有关政务公开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
(二)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在全面梳理细化基础上,逐项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以及应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汇总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
(三)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在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的同时,按照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五公开”和我市“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
(四)完善政务公开方式。加快推进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查阅点、政务公开栏等公开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建设,推广媒体互动平台、新闻发布会、听证会等渠道,进一步发挥广播、电视、报纸、办事大厅等传统渠道,全方位发布政务信息,方便公众查询或获取。
(五)打造智慧政务公开平台。依托“中国义乌”政府门户网站,以“最多跑一次”的创新型服务模式为导向,强化与政务服务网义乌平台的融合,实现试点领域涉及的各数据平台互联互通。积极打造集服务政策公布、网上办理、结果公示、统计分析、电子化监管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政务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办理事项全过程实时查看APP手机运用软件等方式,实现办理流程各环节的信息实时推送,进一步提升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六)完善政务公开监督体系。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建立政务公开考核监管体系,通过搭建政务公开电子化监管平台,实现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实时监管、自动预警,同时与第三方评估的常态化考核相结合,形成双向互补监测模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高质高效发展。
四、工作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7年8月20日前)
1.充分调研。(2017年7月底前)对试点领域各单位及镇街开展政务公开调研工作,召开试点工作座谈会,认真梳理试点公开现状、存在不足、特色创新,理清下一步工作思路。
2.制定实施方案(2017年8月20日前)。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8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义乌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上报省政府办公厅。
(二)标准制定阶段(2017年12月底前)
3.完成公开事项梳理(2017年8月25日前)。在省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市里统一部署,完成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梳理,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
4. 完成公开规范制定(2017年10月底前)。根据公开事项及公开流程,形成试点领域政务公开规范初稿(2017年9月底前),主动对接省级主管部门,对公开规范进行修改完善,制定各试点领域政务公开规范。
5.完成政务公开标准制定(2017年12月底前)。根据浙江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政务公开标准初稿(2017年11月30日前)。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完善标准体系,主动对接省级主管部门,完成公开标准的修改、审定工作,按程序正式确定我市各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
6.完成政务平台标准化建设(2017年12月底前)。对试点领域数据统一编码,打通试点领域数据平台。打造集服务政策公布、网上办理、结果公示、统计分析、电子化监管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政务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办理事项全过程实时查看APP手机运用软件等方式,实现办理流程各环节的信息实时推送。
7.完成政务公开监督体系标准化建设(2017年12月底前)。搭建高效统一的政务公开自动化监管架构,提供全方位监管并建立一套集监测、响应、分析、管理于一体的监管机制,实现政务公开情况实时监管、自动预警,实现“一体运行,全流程监管”。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7月底前)
8.精心组织试点实施工作。围绕试点范围,根据试点规范和标准,有力有序开展试点实施工作。运用政府考核、群众投票、人大监督三级评估体系,及时组织开展评估。
9.完善改进标准。针对标准实施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完善各试点领域的标准和规范,2018年7月底前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和规范。
(四)组织验收阶段。(2018年8月底前)
10.成立验收专家组,对各领域试点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总结,形成试点工作总体报告,报送省政府办公厅。做好迎接省里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义乌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建立试点领域工作专题小组,负责具体推进各项试点工作。试点牵头单位要加强指导,制定本领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市场监管局要及时会同各试点领域牵头部门做好试点规范和标准的制订、发布、宣贯、实施全流程指导协调。财政局要优先保障各试点领域软硬件设施配套项目及经费。各责任单位要对照“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领域任务清单”,配强配齐人员,明确分工,加强经费保障,全力配合做好试点各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完善机制,强化保障。将试点工作列入重大改革事项,不定期召开改革专题会议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各试点单位要建立定期向省级主管部门汇报制度,获取各种支持。建立每半月试点进展情况报送制度,各牵头部门于每两周周四下班前将试点进展情况及特色亮点工作报送至市府办。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义乌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专栏,集中展示试点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试点工作群,加强内部工作交流,促进相互学习借鉴。
(三)积极探索,强化创新。试点单位要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深入推进“五公开”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要通过开展社会评价或者第三方评估,广泛收集公众对试点工作及成效的评价意见,持续改进工作,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强化督查,严肃纪律。建立激励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把试点任务纳入改革专项考核。市府办会同督考办开展专项督查,对进度实行定期通报,及时发现、研究、解决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对试点工作不配合、推诿扯皮、消极应对、影响试点进程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1.义乌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义乌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领域工作专题小组成
员名单
3.义乌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部门职责分工表
4.义乌市政务公开试点领域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建设责任清单5.义乌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领域任务清单
6.义乌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公开事项梳理表(模板)
附件1
义乌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林 毅 市委副书记、市长
第一副组长:陈小忠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 雷 副市长
朱有清 副市长
骆小俊 副市长
成 员:邵春洪 市府办副主任
王永明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瑞铨 市编委办主任
蒋纯盛 市督考办主任
程斌华 市信访局局长
楼良四 市档案局局长
周建平 市农合联主任
黄旭光 市发改委主任
贾文红 市经信委主任
王建新 市教育局局长
陈 涛 市公安局政委
张根平 市民政局局长
蒋文新 市司法局局长
朱竣文 市财税局局长
赵健明 市人力社保局局长
张建军 市城管委主任、社区建设办主任
骆 嵘 市规划局局长
楼辉腾 市农林局局长
吴朝晖 市交通局局长
黄莉青 市水务局局长
楼小明 市文广新局局长
傅建明 市卫计委主任
王俊庆 市行政执法局局长
陈兴武 市国资运营公司总经理
陈国平 市审计局局长
龚淑娟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余 青 市环保局局长
斯基根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主任
鲍建平 市国土局局长
俞华忠 市残联理事长
朱 彤 市法制办副主任
吴朝晖 市保密局局长
张旭明 城投集团总经理
毛应斌 社投集团总经理
王春明 水务集团董事长
吴仕宝 恒风集团董事长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府办,邵春洪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义乌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试点领域工作专题小组成员名单
一、 保障性住房组
组 长:张建军 市城管委主任
第一副组长:盛庆生 市城管委副主任
副组长:贾江鸣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吴璀赛 市公安局副局长
黄健勇 市地税局副局长
谢家梁 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晓刚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傅跃卿 市国土局党委委员
各镇街分管负责人
成 员:龚 彬 市城管委住房保障科科长
金京山 市市场监管局标准计量与科技评管科科长
郑圻华 市公安局行政审批科副科长
吴建宏 市地税局契税征管中心主任
程娇燕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主任
张旭斌 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科科长
各镇街相关业务负责人
二、 农村危房改造组
组 长:骆 嵘 市规划局局长
第一副组长:何宏伟 市规划局党组成员
副组长:贾江鸣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盛庆生 市城管委副主任
谢家梁 市民政局副局长
胡文德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介政 市审计局副局长
各镇街分管负责人
成 员:任大庆 市规划局规划管理处主任
朱征东 市规划局法制科科长
楼丹青 市规划局规划管理处支部委员
楼朝迅 市规划局规划管理处监督检查科科长
何昭甄 市规划局工作人员
金京山 市市场监管局标准计量与科技评管科科长
朱旭坚 市城管委征收办支部书记
程姣燕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主任
张树人 市财政局行财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王旭平 市审计局投资审计科科长
各镇街相关业务负责人
三、 市政服务组
组 长:张建军 市城管委主任
第一副组长:王新宇 市城管委副主任
副组长:贾江鸣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吴中强 市交通局副局长
杨重德 市水务局副局长
虞晓峰 水务集团副总经理
吴建民 恒风集团副总经理
成 员:张建锋 市城管委城市管理综合科科长
金京山 市市场监管局标准计量与科技评管科科长
陆永苗 市交通局运输管理科科长
何志亮 市城管委燃气管理处主任
吴雄伟 市城管委环卫科科长
黄晓斌 市城管委环卫处主任
朱红斌 市水务局农村水利管理站站长
陈 义 水务集团运营安全部经理
吴森波 恒风集团运输安全部主任
四、 公共资源交易组
组 长:斯基根 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第一副组长:任跃平 市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副组长:贾江鸣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季国伟 市发改委党委委员、前期办主任
杜承荣 市国资委党委委员
赵绍辉 市财政局副局长
朱根华 市建设局副局长
刘伟明 市交通局副局长
虞铁民 市国土局副局长
杨立中 市农林局总工程师
朱伟武 市经信委副主任
应 军 市环保局党组成员
各镇街分管负责人
成 员:王冠军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科长
朱跃忠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金京山 市市场监管局标准计量与科技评管科科长
刘财富 市发改委行政审批科科长
赵红海 市国资委企业改革与产权管理科科长
陈宪文 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龚 勤 市政府采购办主任
楼海兵 市城管委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主任
张天根 市交通局建设管理科科长
周 剑 市国土局土地矿产交易分中心主任
楼丽萍 市农林局农村经营管理站站长
叶志星 市经信委资源科科长
过秀华 市环保局总量控制科科长
赵秋明 市产权交易所总经理
各镇街相关业务负责人
五、 征地补偿组
组 长:鲍建平 市国土局局长
第一副组长:骆少康 市国土局副局长
副组长:贾江鸣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吴高余 市人社局副局长
胡文德 市财政局副局长
傅晓平 市财政局总经济师
各镇街分管负责人
成 员:成曙松 市国土局统一征地办公室副主任
金京山 市市场监管局标准计量与科技评管科科长
徐建民 市人社局社保处主任
张树人 市财政局行财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吴志强 市财政局基建科科长
各镇街相关业务负责人
六、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安置组
组 长:张建军 市城管委主任
第一副组长:盛庆生 市城管委副主任
副组长:贾江鸣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丁刚强 市规划局副局长
陈小宝 市规划局副局长
傅跃卿 市国土局党委委员
黄 镇 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丁 璐 市城管委征收办主任
各镇街分管负责人
成 员:阮梅洪 市规划局规划编审科科长
丁国团 市规划局行政审批科科长
金京山 市市场监管局标准计量与科技评管科科长
贾化民 市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鲍福仁 市综合执法局法制科科长
陈 伟 市城管委征收办支部委员
余启兴 市城管委征收办业务科副科长
楼 丹 市城管委征收办工作人员
刘小强 市城管委征收办工作人员
各镇街相关业务负责人
七、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安置组
组 长:张建军 市社区建设办主任
第一副组长:陈希周 市社区建设办常务副主任
副组长:贾江鸣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吴秀斌 社投集团副总经理
金隆元 社投集团副总经理
各镇街分管负责人
成 员:毛一新 市社区建设办政策法规科副科长
谢 真 市社区建设办综合科副科长
朱 绯 市社区建设办综合科工作人员
金京山 市市场监管局标准计量与科技评管科科长
吴 彬 社投集团技术部经理
许秀春 社投集团财务部经理
各镇街相关业务负责人
八、 扶贫组
组 长:楼辉腾 市农林局局长
第一副组长:杨立中 市农林局总工程师
副组长:贾江鸣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谢家梁 市民政局副局长
陈兴明 市残联副理事长
施建民 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金 玢 市农合联副主任
楼关炉 市卫计委副主任
吴彩军 市教育局副局长
骆中昌 市司法局副局长
各镇街分管负责人
成 员:杨一峰 市农林局农村发展科科长
金京山 市市场监管局标准计量与科技评管科科长
程姣燕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主任
陈骏飞 市残联办公室主任
虞坚勇 市人力社保局就业局局长
陈文明 市农合联信用合作部部长
金金法 市卫计委妇幼健康和家庭发展科科长
龚旭东 市教育局计财科科长
陈冬梅 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各镇街相关业务负责人
九、 救灾组
组 长:张根平 市民政局局长
第一副组长:谢家梁 市民政局副局长
副组长:贾江鸣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胡文德 市财政局副局长
丁刚强 市规划局副局长
朱根华 市建设局副局长
杨立中 市农林局总工程师
马文良 市水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建明 市农合联党委委员、农技推广中心主任
各镇街分管负责人
成 员:程娇燕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主任
楼丽琴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救助科科员
应旭红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副主任
赵洪刚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工作人员
王 静 市财政局社保科科长
金京山 市市场监管局标准计量与科技评管科科长
蒋文卫 市农林局产业发展科科长
龚姚平 市水务局防指办主任
楼洪庆 市规划局测绘管理处主任
吴建青 市建设局设计科科长
陶建明 市农合联农技推广中心副主任
各镇街相关业务负责人
十、 义务教育组
组 长:王建新 市教育局局长
第一副组长:李 曦 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贾江鸣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朱德友 市人社局副局长
胡文德 市财政局副局长
黄海洋 城投集团副总经理
成 员:虞旭荣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吴 斌 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龚明贤 市教育局基教科科长
贾剑锋 市教育局高职成教科科长
叶 庆 市教育局学前科科长
龚旭东 市教育局计财科副科长
胡加良 市教育局督导科科长
金春良 市教育局招生办主任
吴永华 市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龚勤勇 市教育局安全科科长
金京山 市市场监管局标准计量与科技评管科科长
张树人 市财政局行财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吴申兰 市人社局人才科长
陈晓斌 城投集团社会事业公司前期部经理
抄送:市委各部门,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协办公室,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市诸领导。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8日印发